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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度高校科学技术奖

 
关于推荐200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200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已经开始。请各单位按照教技发厅函[2007]4号文件精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0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通知》),组织科研人员积极申报。为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范围
  200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分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条件
1、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网络推荐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
2、推荐自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06年10月底以前在同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
3、推荐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获授权发明专利。对于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按照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
4、推荐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经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推荐科学技术进步奖(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含)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
5、推荐专利奖的项目,应为已获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的单件专利,经实施后,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所有推荐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要求一一填写。
三、推荐材料
(一)推荐书填写
    登录"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系统"(http://211.68.23.93/xmsb
),按照《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和书面推荐书的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推荐材料的报送
  1、推荐材料须先报科技处初审,经审核同意后,根据分配的项目推荐号和登录口令进行网上申报。
  2、书面推荐书2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的内容应一致。
四、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推荐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按要求可直接推荐。
五、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于7月10日前将申报项目基本信息(请注明奖种、项目名称、第一完成人,联系方式)报科技处,以便我们生成相关指标。
    网络推荐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10日。
六、注意事项
    请项目完成人于2007年6月26日后登陆 "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网上申报系统" (http://211.68.23.93/xmsb),下载推荐操作系统,并仔细阅读《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操作演示》及《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申报流程演示》。


联系人:查之玲  刘福华  覃世扬
联系电话:85407195  13558868211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0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2、推荐200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具体要求
      3、回避专家申请表


附件:点此下载附件
 

发布时间:200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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